新安东莞会馆介绍
东莞会馆又称“宝安公所”。建于清同治七年(1868),是清代东莞商人在新安县设立的商会会所。建筑面积53平方米,内仍保存有修建“宝安公所”时立的4块石碑。
保护现状:1996年南山区政府出资进行了整修。现有新安故城管理处负责管理。
1984年9月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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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会馆又称“宝安公所”。建于清同治七年(1868),是清代东莞商人在新安县设立的商会会所。建筑面积53平方米,内仍保存有修建“宝安公所”时立的4块石碑。
保护现状:1996年南山区政府出资进行了整修。现有新安故城管理处负责管理。
1984年9月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本文为景点介绍资料。实际开放、预约及票务安排,请以景区官方信息为准。